贝尔湖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九月,居住在岚、管、临3州(均在今山西省北部)的诸王八剌马、忽都火者等部部民,不堪压迫,群起暴动。元廷派遣省、台、宗正府官员前往督促地方官府进行镇
见“破六韩”(1847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四年(1317),太宗次子阔端孙别帖木儿受封。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部分门巴族地区。亦作把窝。多由男性充任,一般由久病痊愈者拜师学成。既跳神又送鬼,民间认为其法术高于※“觉母”和※“登龙坎”。作法时供酒肉、粮食等物。头戴锯齿形纸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客列木臣。蒙古语意为“捕青鼠者”,以其地盛产青鼠,居民以猎取青鼠为业,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
蒙古早期采用的一种自然历法。此种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年,每见月圆为一月,“其俗每以草青为一岁,人有问其岁,则曰几草青”,“见草青迟迟,方知是年有闰月也”(《蒙鞑备录》)。后改用十二生肖纪年。
海南岛抗日武装组织。白、保、乐,指白沙、保亭、乐东三县。1944年冬在中共琼崖特委的领导下建立。以参加过1943年白沙起义的黎族群众为核心组成,由白沙起义的黎族首领王国兴为团长,王玉锦(黎族)为参谋,
见“喝盏”(22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