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八旗义学”(28页)。
见“卡些”(544页)。
藏语音译,意为“圣天”。明清时期四川昌都地区格鲁派(黄教)最大活佛之称号。明正统二年(1437),宗喀巴弟子喜饶桑波,于昌都建绛巴林寺,后传寺主位于其弟子帕巴拉。自此,该寺寺主即以帕巴拉之名转世承袭。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即“嘎山”(2448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民户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
五代后唐时南诏大天兴国悼康皇帝赵善政年号。928—929年,凡2年。
阿古柏侵入新疆时实施的统治措施之一。“拉伊斯”阿拉伯语,意为巡行检查执行伊斯兰教法规的官员。是推行宗教统治的工具,权力极大,可以干涉各级伯克的行政。清统一新疆后被废。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夺取喀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神宗时(1211—1222)官枢密都招讨使。光定九年(1219),以金国议迁都长安,遣左都监赤盏石喜以重兵备巩州,神宗畏,命其赴四川请兵来攻秦、巩二州。宋制置使聂子述答书许之,利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