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明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78—881年,凡4年。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78—881年,凡4年。
1219—1273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五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原名匋两竜。傣族。※匋陇建仔之子。南宋宝祐五年(傣历619年,1257),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与宋朝建立联系,受赐刀
即“可敦”(491页)。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白山宗”、“白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哈图木·阿杂木长子穆罕墨德·伊敏(伊禅·卡兰)和卓。相传早年在新疆阿图什北面柯尔克孜族地区布教,徒众喜冠白帽,故称。宗教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古族名。因居匈奴(胡)以东,故名。春秋战国时,分布于燕国以北,盛时达燕国东北及赵国东边。由族属相同之各部组成部落联盟,※乌桓、※鲜卑即其组成部分之一。屡扰燕、赵边地,迫燕以大将秦开为人质,掠赵代郡人众
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班第孙,巴禄之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授命赴西藏办事,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兵扰犯藏边,办事不力,听任萨嘉呼图克图及达赖喇嘛之言,私与巴勒布讲和,革
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之一。参见“苗总牌”(1336页)。
见“屋利啜”(17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