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却三培
见“麦秀·楚成嘉措”(958页)。
见“麦秀·楚成嘉措”(958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至科尔沁界,西至札鲁特右翼旗界,南至科尔沁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治五年(1
南齐地志学家。武陵人。撰有《武陵记》、《沅陵记》、《沅川记》等地志,又有《神壤记》,均享有盛名,大多已佚。有些内容已由王谟辑于《汉唐地理书钞》或由陈运溶辑于《荆湘地记》中。在《史记正义》、《后汉书注》
清末政区名。全称“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即《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法文本称《防御同盟条约》。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沙俄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礼,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前往祝贺时,以中俄共同防止日本侵略为词,贿赂李鸿章,诱迫于6月3日与沙俄
见“仁裕”(315页)。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索尼次子。初任康熙帝侍卫,由三等升一等。康熙六年(1667),佐帝智捕权臣鳌拜。后历任吏部侍郎、大学士。十一年(1672),以《清世祖章皇帝实录》成,时为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
见“和硕特北左末旗”(1452页)。
即“四杰”(5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