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德昂族民间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过完泼水节后的第三天举行。在大、中寨四面出入道口,以木搭起栅栏,称“鬼门”,在其附近的一棵大树叫“鬼树”。祭时必须在夜间五更时分,由头人※“达岗”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
即“梁水”(2125页)。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其族“多勇健”,晋代,屡聚众反抗。武帝司马炎(265—290年在位)时,骑督綦毋伣邪随军伐吴有功,晋赤沙都尉。
西夏大首领。党项羌族。皇族。惠宗时牵制权相梁乙埋专权。崇宗天仪治平二年(1087)被国相梁乙逋遣往青塘(今青海西宁)约吐蕃首领阿里骨共举图宋。天祐民安五年(1094),乙逋专权谋叛,与大将仁多保忠等集
?—1756清朝将领。四川成都人。回族。康熙五十八年(1719),由行伍从征西藏,以功迁陕西庄浪营参将,署川陕督标中军副将。雍正八年(1730),奉命从征准噶尔,以功授直隶山永协副将,署湖北彝陵镇总兵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乌梁海氏。世居克什克腾地方。崇德三年(1638),以废官从贝勒岳讬征明,败通州兵。出边时,奉命防卫董家口,同鄂莫克图击败明追兵。五年(1640),随军征明。七年(1642)围锦
即“乌累若鞮单于”(352页)。
?—1737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中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拉扎布之子。雍正元年(1723)因父拉扎布附罗卜藏丹津反清,逃奔巴尔喀木,偕弟旺舒克喇布坦降清。九年,因劝阻其父附土尔扈特诺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