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南旗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亦称“打衣角”。门巴族祈求避灾的民间习俗。流行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穿上新衣的当天,要背一竹筒清水将衣服的一角打湿。意在免除今后家里发生火灾。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岭由”,枢密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950五代后汉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后汉高祖刘知远从弟。少从军,渐至龙武小校。后晋初期,知远镇太原,为兴捷军都将,领袭州刺史、检校太保。后汉初,为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检校太傅兼义成军节度使,寻移镇
清乾隆开始以满洲旗兵拨补绿营千总。营千总,正六品,六年任期。乾隆元年(1736),继满员外任绿营要职之后,又重定满员(蒙古旗员占用满缺)外补绿营官缺即由满汉两家分成之制(大致于沿边省分,七三分任;内地
清代满族女学者。字丹奉。乾隆时江苏、浙江巡抚雅尔哈善妹。有残疾,立志依父母以终,著有《素言》。
解放前湘西和贵州铜仁、松桃一带民族地区高利贷者对当地桐民的一种剥削方式。高利贷者在每年桐树花开季节,贷给桐农现金或实物,事先把本息合并计算,按低价折合桐子若干斤,秋后收桐子归还。若折合桐油计算,称“卖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皇庆元年(1312),孛罗受封。
?—1217蒙古国大将。又译孛罗忽勒、博罗浑、钵鲁欢、孛罗浑、博鲁温等。许兀慎氏。以智勇著称。原附属主儿乞部,南宋庆元三年(1197),主儿乞部亡后,被铁木真(成吉思汗)母月伦收为养子,充当“那可儿”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七年(1290),拖雷第八子拨绰孙牙忽都始封。大德十一年(1307),子脱列帖木儿袭封。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