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参见“最玛”(2221页)。
隋朝将领。代郡鲜卑人。字长绪。有武略。北周时,历拜抚军将军、大将军,袭爵元寿县公。隋文帝即位后,历任襄州总管,进封谷城郡公,迁青州总管。后为御突厥进犯,出任朔州总管,文治武功均有建树。开皇五年(585
1849—1875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四世(一作五世)。亦译业希丹毕呢吗、也摄丹丕尼玛、叶熙丹璧尼玛等。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称第十七世。生于青海西宁之扎拉通地方。藏族。父名童郎波,母名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族系的称呼。参见“乌讷恩素珠克图盟”(354页)。
17世纪初荷兰侵略者在台湾构筑的侵略据点。天启四年(1624),荷兰殖民者被明朝军队逐出澎湖后,转移侵占台湾岛西南沿海地区,为立足台湾,先在安平的一鲲身构筑热兰遮堡。翌年,荷兰侵台新任长官宋克为在台湾
匈奴官名。又作温禺犊王。分左右。是单于重要辅臣,为※“六角”之一。位在左右日逐王之下,左右渐将王之上,多由单于子弟充任,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
雍正七年(1729),土民麻布朋杀死侮辱其妻的江西客商,清廷为实行改土归流,借机威胁傣族人民,诬称此事端是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傣族土司※刀正彦指使。云南总督鄂尔泰遣副将张应宗、参将印名扬前往镇
见“舐碱鹿”(188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悦里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