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边省苗蛮事宜论

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猜你喜欢

  • 本义必用经

    蒙文史籍。音译《楚哈勒·赫热格勒格奇》。呼和浩特喇嘛学者锡埒图·固什·却日吉著。约成书于1587—1620年间。内容可分为四部分:(1)佛陀生平及其学说,佛教学说史,佛教各支各派及其共同点。(2)宇宙

  • 靖远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七年(1290),太宗第三子阔出之孙合带(又作哈歹)受封。

  • 哈剌火州

    见“高昌”(1907页)。

  • 曲靖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云南东部与贵州西部部分地区。司治南宁(今曲靖县)。统曲靖、普安、普定(治今贵州安顺)、潜江(今云南澄江)四路。境内居民主要为彝族及布依等族。

  • 特尔庆阿

    ?—1888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世居大伯尔科屯,隶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八年(1858),以骁骑校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赏戴花翎,官总管加副都统衔。同治四年(1865),征防山东时,因沿

  • 书连

    即“暑涟”(2221页)。

  • 民族消亡

    一般是指全世界的民族实现了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国学术界也常常把历史上某些民族被别的民族完全同化而称为消亡,如称匈奴、羯、淮夷等民族后来不再存在为“消亡”。参见“民族融合”(669页)。

  • 蒙古自治办法原则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

  • 拉甫果嘎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 玉树藏族移住青海章程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