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御史大夫。崇宗亲政后,提倡学习儒家文化,西夏举国重文轻武之风盛行。夏贞观十二年(1112),崇宗命朝臣言朝政得失,乃上疏申述“治法之要,不外兵刑,富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碌曲县西仓乡和拉夫关乡。南接双岔部落,北邻夏河县阿木去乎部落,西界青海河南蒙古达日部落。“西仓”,藏语音译,意为“吉祥窝”。约14世纪时,萨迦王朝从西康派一户至此管理该地,生2子,后
元代党项(唐兀)人。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元成宗时官知枢密院事。
1887—1914武昌起义和反袁斗争中革命党首领之一。原名应贤,俗称十首领。贵州兴义鲁沟(今属安龙)人。苗族。性烈,体魁梧。少年就读于兴义府新建中学,后到贵阳新军营当兵,继进警察学堂。初任巡长。因辱骂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1732蒙古喀尔喀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额尔德尼阿海长子。康熙五十年(1711),父卒,袭土谢图汗位。五十一年,至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为备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西藏波密地方差税名。藏语音译,意为“向王交纳的年差”。此“差”,实为“税”,为实物税。其中之“王”系指当时波密王噶朗杰布(居噶朗央宗)。1927—1931年,在藏波战争中,西藏地方政府攻败波密王,年税
1422—1478明朝将领。字永熙。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回族。正统七年(1442)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翦除贪官污吏。参与镇压处州(今属浙江丽水县)叶宗留及邓茂七起义。景泰二年(1451)擢广
见“萧辅道”(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