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事件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由日喀则到拉萨,沿途勘测调查,并盗走200多帙珍贵藏文古籍和手稿,包括在印度已散失数百年之梵文著作。后被拉萨当局发现,将扎什伦布寺活佛处死,帕拉家族亦被流放和抄家,凡有牵连之僧俗上层,均受惩罚。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由日喀则到拉萨,沿途勘测调查,并盗走200多帙珍贵藏文古籍和手稿,包括在印度已散失数百年之梵文著作。后被拉萨当局发现,将扎什伦布寺活佛处死,帕拉家族亦被流放和抄家,凡有牵连之僧俗上层,均受惩罚。
见“乌拉齐”(334页)。
清官署名。为专门修纂理藩院则例的部门。乾隆以前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1811)四月,奏请开馆。由院司员、笔帖式内拣补纂修官4员,校对官8员,翻译官、誊录官各10员,由书吏,贴写书吏内拣选供事20名,
见“武散官”(1288页)。
藏语音译,意“糌粑事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糌粑的机关。设五品僧俗官员各1人,管家2人,任期3年。专司拉萨传召法会期间向大小僧团发放实物代金或糌粑,并办理政府典礼时所需之油炸糕点。
?—18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舒穆鲁氏。道光二十五年(1845),由护军补护军校。咸丰四年(1854),以护军参领随僧格林沁镇压连镇捻军起义,赏加副都统衔。五年,大小28战,水陆用命,而所率马
珞巴族部落名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的米林县及马尼岗、梅楚卡一带。分萨及、达芒、东鸟、海多、另腰、崩英、嘎若等7个氏族。传说其祖先※阿巴达尼和藏族祖先阿巴达洛是兄弟,原住西藏工布地区,后阿巴达尼及其子孙越
十六国时期丁零所建翟魏政权君主魏天王翟钊年号。391—392年,凡2年。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见“乞塔河卫”(125页)。
我国独龙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在我国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境内,同县的怒族也使用独龙语。另外,西藏自治区察隅县的部分地区,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