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木林达尔达克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见“沙钵罗咥利失可汗”(1133页)。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窝笃盌斡鲁朵”(“窝笃盌”意为“孳息”,“斡鲁朵”意为“宫”)。为辽兴宗※耶律宗真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
见“古里河卫”(442页)。
见“阿特沙尔”(1228页)。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部分瑶族自称。他称“东山瑶”。分布在广西全州、灌阳和湖南零陵、道县。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元朝皇帝于内庭大宴时所着特制衣冠。又作天子质孙服。冬、夏之服不同。冬有11等,夏有15等,衣料精美,饰以珠宝,极为富丽。参见“质孙宴”(1467页)。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曾入唐为“质子”。大历九年(774),于延英殿受代宗接见后,回归渤海。
1616—166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和硕贝勒寨桑古长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从皇太极入关。清崇德元年(1636),以战功,擢固山贝子。从征朝鲜,与贝勒多铎围攻南汉山
古代苗民部落首领。亦称驩朱、驩兜、兜、吺、丹朱。其所统称驩头国,为※三苗部落联盟的一支。分布于今湖南、江西北部地区。尧时,曾参加与三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