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即“完颜挞懒”(1159页)。
宋代少数民族名。亦称大路蛮、勿邓(即唐时勿邓部落)。居汉越嶲郡会无县地。酋长自称“百蛮都鬼主”。开宝二年(969),都鬼主阿伏令王子入贡。四年,复令弟游击将军卑吠率众平定黎州定远叛兵,诏授归德将军。六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语正确音译应为噶勒图。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子。疑为《三云筹俎考》等书所载之安兔。父母离异后,随母移居满套儿(今河北丰宁一带),因近边塞,被称作“蓟门属夷”。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瑞麟归附,清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中所。嘉庆至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一称珠勒都斯土尔扈特卓里克图汗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土尔扈特汗渥巴锡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及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驻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佐领50。
清代军机处军机章京中所设的班领。满语音译,“为首”的意思。本身也是军机章京。戴※花翎。清制,军机处设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用为草拟和缮写谕旨等),满、汉各16员(光绪间汉员增至20人),各分为两
苗语滇东北次方言文字。简称滇东北苗文,是建国后为苗族改革的一种文字。滇东北苗文是本着尽量与汉语拼音方案汇通的原则而设计的,是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水区石门坎寨的语音为标准音的拉丁字母式的拼音
即“仙人柱”(571页)。
卫拉特蒙古习俗。“祖苏”,蒙古语意为“粘胶”。当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父母要同女方商定送“祖苏”礼和结婚日期。其礼品除一片粘胶外,还要摆以油馃子、酸奶子、茶、糖、酒、红枣等食物组成的宴席。数量多寡视男方
即“段寿辉”(16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