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宁
见“耶律昭”(1303页)。
见“耶律昭”(1303页)。
明代云南定边县土官。傣族。定边县丞阿鲁嫡孙。祖父年迈告退,因其父阿吾不通汉语,由其赴京进贡告替。洪武二十九年(1396),从其请,袭楚雄州定边县县丞。永乐元年(1403),进言:僰种(傣族)赋性温良,
见“捕喝”(1854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清代蒙古部落分支名。一称喀尔喀额鲁特。居于鄂尔坤河流域乌兰乌苏额鲁特人的总称。有二札萨克旗,乾隆二十六年(1761)自推河移驻,隶喀尔喀赛音诺颜部齐齐尔里克盟。详见“额鲁特旗”(2535页)、“额鲁特
见“投下户”(1058页)、“头下军州”(631页)。
510—535北魏皇帝。532—535年在位。字孝则。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元宏孙,广平武穆王元怀第三子。史称其沉厚少言,好武事。始封汝阳县开国公,拜通直散骑侍郎,转中书侍郎。建义(528)初,授
?—1671清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瓜尔佳氏。世居苏完。佐领席尔那之子。父卒,任佐领兼前锋侍卫。后金天聪八年(1634),随清太宗征明,由大同趋怀远,克左卫城,与前锋统领图鲁什等设伏,败明总兵曹文诏
见“赤寔得本”(1015页)。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