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名制
旧时台湾高山族卑南人男性的年龄级组织。通常分为青年级、成年级和老年级,每级设有级长。一般十四五岁便加入青年级,加入时要举行杀猴祭,加入后要接受各种有关教育和锻炼,并开始居住于公廨(村公所)服役,经若干年训练后方可加入成年级,获得参加社民大会资格,可以恋爱结婚,但仍得为公廨服役。一般至四五十岁时转入老年级,可不再为公廨服役。阿美人也有类似组织,称“专名制”。
旧时台湾高山族卑南人男性的年龄级组织。通常分为青年级、成年级和老年级,每级设有级长。一般十四五岁便加入青年级,加入时要举行杀猴祭,加入后要接受各种有关教育和锻炼,并开始居住于公廨(村公所)服役,经若干年训练后方可加入成年级,获得参加社民大会资格,可以恋爱结婚,但仍得为公廨服役。一般至四五十岁时转入老年级,可不再为公廨服役。阿美人也有类似组织,称“专名制”。
见“爱萨”(1897页)。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牲畜产羔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时征收的称“白税”。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
?—1002宋初归义军节度副使。※曹元忠子。宋太平兴国二年(977),袭职。五年(980),遣使贡于宋,自称权知节度兵马留后,太宗封其为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娶于阗公主为妻。至道元年(995),遣使
参见“西夏”(691页)。
古代卫拉特蒙古散文诗体小说。又称《乌巴什洪台吉和他与瓦剌人战争的历史》、《乌巴什洪台吉与卫拉特牧童》。据民间口头传说记录加工而成,作者不详。叙述16世纪末(一说17世纪初)喀尔喀乌巴什洪台吉进攻卫拉特
古代东南越族一支。亦称瓯越。主要分布在今浙江南部的瓯江流域一带。其来源主要有越国后裔说和土著说二种。以农业生产为主,擅长造船航海,有断发文身之俗。其名早见于周世,秦并天下后,其首领被废为君长,以其地为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班扎喇卫征”(1792页)。
参见“峨达别”(18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