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彦保
见“那彦宝”(930页)。
见“那彦宝”(930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又称回纥文。因古代回鹘人广泛使用这种文字而得名。是公元9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中亚及新疆等地广泛使用的一种文字,也曾是金帐汗国、帖木耳帝国和察合台汗国的官方文字。从15世纪开始,在伊斯兰教的影响下,回鹘文
见“德格”(2518页)。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
?—1876清朝大臣。字子华,号朴山。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南河河道总督麟庆子。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咸丰三年(1853),充日讲起居注官,升侍讲学士,迁通政使。请准整顿京师营制。以漕盐为国家
室韦人。唐代室韦17大首领之一。咸通年间(860—874),遣使至唐京师(今陕西西安市)朝献。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书名。藏文原名《朗氏犀牛宝卷》,意译为《朗氏家族史》。约成书于明宣德六年(1431)。作者是朗氏家族成员※扎巴坚赞贝桑波。著于山南乃东孜寺。是书初以伏藏形式出现,后掘出始为人知。分上、中、下3部。该书
见“和卓沙迪”(1449页)。
?—188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姓他塔喇氏。字乐初。同治五年(1866),累官山海关副都统。七年,迁广州将军。光绪十年(1884)返京,授正蓝旗蒙古都统。十四年(1888),授杭州将军。次年卒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