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清安
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历任兵部尚书、热河都统、左都御史。十一年,复任兵部尚书。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著有《平番奏议》4卷、《舆图》1卷。
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历任兵部尚书、热河都统、左都御史。十一年,复任兵部尚书。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著有《平番奏议》4卷、《舆图》1卷。
东魏大臣。先世为匈奴南单于远属,后称鲜卑宇文氏。世据东部,居于代。后移居洛阳,遂为洛阳人。少喜文史,有笔札。初为太学博士。天平(534—537)初年,授中书侍郎。奉诏纂修魏史。以色黑,为同省裴伯茂侮呼
见“完颜亮”(1145页)。
唐代在西域建置的羁縻机构。高宗上元(674—676)中,以旧焉耆国(今新疆焉耆县一带)置。仪凤(676—679)年间为吐蕃占领。武则天长寿元年(692),武威道总管王孝杰破吐蕃,收服其地,复置。为唐代
1168—?蒙古国宗王。又译帖木格斡惕赤斤,或称斡真、斡陈、斡赤斤。孛儿只斤氏。※也速该幼子,※成吉思汗弟。以幼子承父业,主灶,故称“斡赤斤”,意为“灶君”。以勇猛著称,享“把阿秃儿”(勇士)及“国王
见“伊彻满洲”(808页)。
渤海王国大臣。仕于大嵩璘和大元瑜为王时。唐元和四年(日本大同四年,809),康王大嵩璘死,元瑜继位,奉命以和部少卿兼和干苑使、开国子身份至日告哀并聘问。时逢日平城天皇丧,嵯峨天皇嗣立。翌年(日本弘仁元
见“沙不丹”(1126页)。
清朝在呼伦贝尔中俄边界上所设的巡防哨所。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与沙俄签订《布连斯奇界约》和《阿巴该图界约》后置,共12处。每卡伦设官1员、兵30名,两卡伦间设1鄂博。12卡伦即察罕敖拉、苏克特依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阔脱臣”、“库特齐”。释义诸书各异:《元朝秘史》释为“家人”、“伴当”;《元史语解》作“跟役”;《元史·兵志二》称“侍上带刀及弓矢者,曰云都赤、阔端赤。”《元史·张珪传》又称: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