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木乃
见“滚很召”(2465页)。
见“滚很召”(2465页)。
?—1792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乾隆四十四年(1779),继格桑丹增南杰任喇嘛噶伦,负责大昭寺修复工程。次年,参加六世班禅贝丹益希致祭灵塔仪式。故后仅称其为喇嘛噶伦,不称名。五十六年(1791),
见“皇族四帐”(1701页)。
土司名。明置。宋为府,元因之。明洪武五年(1372),置安抚司,治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旧州,属播州宣慰使司,隶四川。七年,改置播州黄平宣抚司。十五年,改千户所,属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永乐四年(1406)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
明代四川卫所名。又称小河千户年。宣德四年(1429)正月置。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山河营。时,松潘卫指挥使吴玮以松潘地方广远,兵力寡弱,控制为难,且山高谷深,道路崎岖,猝有缓急,通报不易,奏请增兵设站,
元政区名。蒙古汗国宪宗八年(1258)设。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城(即高丽和州)。蒙古兵进入朝鲜半岛后,高丽龙津县人赵晖、定州人卓青,于是年以和州及其以北地附蒙古,蒙古乃置该府于和州统辖其民。元至正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见“岁班卫”(777页)。
见“阿旺成勒嘉措”(1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