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哇
见“笃哇”(1677页)。
见“笃哇”(1677页)。
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辅国大将军(兼将军)、玄菟州刺史兼押衙官、开国公。唐乾元二年(日本天平宝字三年,759)春,奉使聘日,与日本出使渤海兼赴唐迎藤源河清使高元度及日判官内藏全成等同行。海中遇大
苗族的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草苗为不同支系。妇女与侗族妇女装束略同,多着兜肚、短裙,赤足。聚族而居,大村三五百户,小亦百数十家。房屋以杉木构造,顶覆杉木皮。楼居,上居人,下养畜。传说其先
见“曷苏馆”(1652页)。
见“耶律贤”(1302页)。
明末对回族抗清将领羽凤麒、撒之浮、马成祖3人之誉称。三者均南京人。成化年间(1465—1487),3人奉调两广镇压苗瑶起义。留镇广州,授四卫指挥使。清兵入关后,南明永历帝,加授3人为都督同知。顺治七年
即“诺曷钵”(1954页)。
元曲家。又作王元鼎。原名阿鲁丁,字元鼎。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始祖玉速阿剌,随成吉思汗西征有功,遂以“玉”为姓。元至大、皇庆年间(1308—1313)为国子监生,受业于名师吴澄。慕周公、孔子之道,研习《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发源于阴山系之蛤蟆岭,在赤峰北,系指召苏河、阴河、西路嘎河、半支箭河、锡伯河、五河汇合段东北流与乌拉台河、车尔伯呼河合,至赤峰西北入翁牛特旗,曲折东流入老哈河。南北朝时库莫奚族曾居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