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附州都督府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656—661)年间自大漠州分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新疆乌隆古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656—661)年间自大漠州分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新疆乌隆古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契丹语音译。“福佑”之意。参见“稚鲁”(2368页)。
女真语音译,部落首领称号。始于献祖绥可时。金建国后。猛安、谋克成为军事组织,诸部之民壮者皆兵,平时以田渔射猎为业。有警则从孛堇出征。孛堇遂转化为军事组织的官员,依从者之多寡分别称“猛安”(千夫长)或“
见“大父”(76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见“忽必来”(1486页)。
古族名。①戎之一支。以姓允氏,故名。原与※姜氏之戎同居瓜州(今陕西秦岭西端及陇山一带),又称“瓜州之戎”。晋惠公十三年(前638),秦穆公逐戎,晋惠公诱迁至于晋南伊、洛之地,与※伊洛之戎杂居,或称※“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西域古地名。见《后汉书·西域传》。东汉延光二年(123),西域长史班勇,将弛刑士500人屯柳中,以其地为长史治所。东晋咸和二年(327),并入前凉高昌郡田地县。唐贞观十四年(640)平高昌,又析置柳中
见“纳若”(126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哩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哩卫,并说清代有扎里河在齐齐哈尔东,入屯河(今汤旺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