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1491—?明代蒙古贵族。一作格哷迪,又称察罕孟克,汉文史籍译作克列兔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卒后无嗣,故史称“无守护封地的子孙”。
?—1740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右翼中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岱青巴图尔长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封辅国公。为青海和硕特右翼之一,居黄河曲湾突尔根河至库库乌苏河一带。雍正三年(172
书名。清同治年间(1862—1874)东阿居士撰。日记体裁。此书系据作者在西安的亲身见闻,对同治元年(1862)二月二十八日至二年(1863)十二月二十八日陕西回民起义、太平军进军陕西以及回民起义军沉
参见“大凉族”(87页)。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见“史继先墓志”(567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境。原属朵甘思宣慰司部落,附宣慰司进贡袭职。弘治初自宣慰司析出置司。弘治六年(1493),土官僧人阿答儿等来朝入贡,赐宴并彩缎、衣服等。十年(1497)
解放前我国云南省怒江地区的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一种古老的渡河交通工具。上述民族地处高山峡谷,境内河流湍急,过去人们渡河大多以竹篾编成粗索,固定在河流两岸的山坡上,一端高一端低,通常两根并排,相距不远,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辽封爵。重熙十四年(1045),以侍中萧虚烈为南院统军使,封此爵;十七年,惕隐耶律旅坟受封。同知南院枢密使事耶律良咸雍初受封。咸雍六年(1070),惕隐耶律白追封。太康二年(1076),西北路招讨使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