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米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见“斡纳阿剌”(2427页)。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领左江道羁縻州县峒10所,治所在今广西崇左县。为壮族聚居区。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印度古代梵文音译,又译博坦。“po-tent”,又写作“pothant”或“Bhotanta”。“pot”为“Bhot”之葡文音译,即吐蕃的“蕃”,意即“西藏”。“potanta”指后来的不丹。16—
元朝大臣。哈刺鲁氏。奥鲁总管※铁迈赤孙,兵马尚书※虎都铁木禄侄。初隶土土哈部下,充哈刺赤。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世祖平定诸王乃颜之乱。二十六年,充博儿赤(司膳)。成宗大德四年(1300),任中书
元明纳西族土司。元初设答兰管民官(答兰是永宁的古称)。后设永宁土知州,属丽江军民宣抚司。《元史·地理志》永宁州:“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兰,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世属
金大臣。本名谋古鲁。字子达。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温迪罕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授固安主簿,历任信州判官、顺州刺史、南京警巡使、监察御史、户部员外郎,累官太常少卿,充陕西元帅府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即“许兀慎”(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