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安抚司印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长宁安抚司印,礼部造”。钮左侧两行满文。边款,右侧“乾隆二十六年九月日,”左侧“乾字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号。”长宁安抚司,又称沙霸安抚司,苏姓,其辖地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古称茂州)沙坝及渭门沟一带。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长宁安抚司印,礼部造”。钮左侧两行满文。边款,右侧“乾隆二十六年九月日,”左侧“乾字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号。”长宁安抚司,又称沙霸安抚司,苏姓,其辖地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古称茂州)沙坝及渭门沟一带。
见“贺兰部”(1776页)。
河流名。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源于内蒙古境内虎图山之西麓和克什克腾东北哈尔喀那太山北麓,与古尔图河和阿尔达图河合,西北流,经乌珠穆沁右翼北境,为阿达可池。清代迄今,沿河为克什克腾、乌珠穆沁等旗游牧之
见“不落夫家”(270页)。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见“剖阿里”(1905页)。
又作“剒柳”等。辽金元时期契丹、女真、蒙古等族的射箭竞赛活动。源于辽代,《辽史·国语解》:“瑟瑟礼,祈雨射柳之仪,遥辇苏可汗制”。常于行宫或近郊举行,皇帝亦亲莅之,并有专门的大射柳之礼之服。金代,凡重
见“锁郎哈真千户所”(2234页)。
见“驻藏粮员”(1553页)。
代国和北魏官名。代国和北魏初期用以统辖※内入诸姓及※四方诸姓部落之官员。据《魏书·官氏志》载,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将统辖地区“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