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
唐代吐蕃家族名。吐蕃著名大相恩兰·达扎路恭(或译悉诺罗路恭)即出自该家族,赤松德赞赞普时获恩宠,屡受封赐,并敕碑记功,永保禄位。其采邑在今拉萨市北之澎波。唐之后,该家族随着吐蕃王族的衰落而势衰,后史书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打记号”。订婚的一种仪式。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区。男儿成年后,如父母看中某家姑娘,便携带礼物,一起到姑娘家,向其父母提出攀亲要求,如女方父母同意,即热情接
渤海王国置。一作晴州。为南京南海府所辖3州之一,领天睛、神阳、莲池、狼山、仙岩5县。州治故址一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西旧津里;旧有依《辽史·地理志》定在今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州县皆废,其民被迁至今
即“速末水”(1840页)。
见“阔阔出”(2274页)。
独木舟名。原俗称威乎、威弧、威忽等,此为近代文献记载中所造的形声结构的会意词。我国东北赫哲诸民族滨水各部落使用的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制法:截取粗直树干,中凿空而成。长可2丈,宽或容膝。头尖尾锐、形同一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即“倭赤”(1888页)。
1579—1671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初至呼和浩特,在城西北山洞坐禅修行。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主持兴建庆缘寺。清太宗时(1626—1643)赴京朝觐,献40两重的曼多罗及经典、马匹等贡品。
?—1666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初事太宗皇太极,大凌河之役以智勇见称。天聪八年(1634),攻大同,奋进克敌,受命代其父为牛录额真。崇德三年(1638),授工部理事官,兼甲喇章京。从豫亲王多铎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