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佤
亦作“阿卧”、“阿佤莱”。部分佤族自称。主要聚居在云南西盟及孟连部分地区,解放前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余,盛行猎头祭谷,是佤族中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一部分。参见“佤族”(799页)。
亦作“阿卧”、“阿佤莱”。部分佤族自称。主要聚居在云南西盟及孟连部分地区,解放前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余,盛行猎头祭谷,是佤族中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一部分。参见“佤族”(79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部分瑶族自称。他称“花衣瑶”。分布在湖南隆回、通道、溆浦、辰鳛各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苗族语族苗语支。
印度古代梵文音译,又译博坦。“po-tent”,又写作“pothant”或“Bhotanta”。“pot”为“Bhot”之葡文音译,即吐蕃的“蕃”,意即“西藏”。“potanta”指后来的不丹。16—
书名。清曹树翘(字春林,上海人)撰。20卷。作者为云南布政使梁敦怀幕僚时作此书。有嘉庆十五年(1810)五华山馆刊本、《申报馆丛书》本,《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8帙亦载之,惟未全。书分事略、考据、传记、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撒拉语音译。青海循化等地撒拉族古老婚俗。娶亲当天,男家先以茶食招待女家送亲者,晚间分别请至男方※“阿格乃”(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近亲组织)、※“孔木散”(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远亲组织)家住宿。次日,男方及
渤海王国大臣。官至公卿。宣王大仁秀时被遣入唐京师学习古今制度,三年业成,唐大和七年(833)正月,随渤海朝唐使高宝英归国。入仕。唐咸通元年(日本贞观二年,860)冬,奉大虔晃遣,率105人聘日,并吊日
即“鸿台吉”(2117页)。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近府县地区社会发展较先进的苗民的泛称。熟苗系与生苗相对而言。分布在湘西和黔东南等地,与生苗相比,熟苗输租服役,皆为朝廷编户,并与汉族交往密切,略通汉语。
1090—1150辽末后族。原名术里者,又记作术者。契丹族。为天祚帝姨夫,中书令萧特末子。性恭谨有礼。幼时为孩儿班班使,天庆五年(1115),任副宫使,后迁本部详稳。保大二年(1122),为护卫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