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俄魁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金代将领。契丹族。义州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八世孙,参知政事※耶律履子。史载其身材魁伟,天资豪爽,有志节,且自负,累官中京兵马副都指挥使。金宣宗(1213—1223年在位)时,曾受召问政,言将相具真才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隶布特哈旗。官至御前侍卫、都统。道光十六年(1836),为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统治,请裁布特哈满州官员8名,布特哈索伦、达斡尔官缺,由各部落挑选。又以旗佐官丁苦于送貂朝贡
北齐至隋朝大臣。马邑鲜卑人。字令和。善骑射。北齐时,历任行台左丞、右卫将军、太仆卿,累封永宁县公、宜民郡王。北周平齐后,授开府仪同大将军、熊渠中大夫。以军功,授大将军,封西河郡公。隋文帝受禅后,历任曹
1423—1452明代蒙古济农(亲王)。孛儿只斤氏。元裔※阿寨台吉次子,岱总汗※脱脱不花弟。初随兄与瓦剌领主脱欢、也先合作,对抗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正统三年(1438),兄弟攻杀东蒙古的阿岱汗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即“乙失钵”(4页)。
1653—1705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学者。藏族。生于拉萨北部仲曼。阿苏之子,为西藏地方第二任第巴之侄。自幼受其叔教养,聪颖好学。深得五世达赖喇嘛器重和培养,成为学者和善理政务之官员。崇信格鲁派,兼信宁
元代蒙古族风味佳肴。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生,羊是其主要牲畜之一,亦是衣、食、住、对外交换的主要资源。他们有烤制整羊的传统,早年用铁三脚架在火盆、火塘上烧烤整羊。到元代,发展为柳蒸羊,砌炉子闷烤整羊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境。其地与明廷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贡使每年赴京贡马及方物,获回赐如例。其官员依明土官袭替成例承袭。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恭忠亲王※奕訢次子,钟端郡王※奕詥嗣子。同治三年(1864),封不入八分镇国公。七年(1868),袭贝勒。光绪十五年(1889),加郡王衔。二十六年(1900),革爵,归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