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特勤
?—1034—1035
喀喇汗王朝汗族。哈桑(哈龙)·博格拉汗子。伊斯兰历四一一年(1020—1021),为河中中部地区统治者,从伊斯兰历四二三年(1031—1032)起,拥有桃花石·喀喇可汗称号。四二六年(1034—1035),与花剌子模(咸海一带)沙赫哈龙结盟。出兵进攻伽兹纳王朝阿姆河以北地区。同年卒,子玉素甫嗣位。
喀喇汗王朝汗族。哈桑(哈龙)·博格拉汗子。伊斯兰历四一一年(1020—1021),为河中中部地区统治者,从伊斯兰历四二三年(1031—1032)起,拥有桃花石·喀喇可汗称号。四二六年(1034—1035),与花剌子模(咸海一带)沙赫哈龙结盟。出兵进攻伽兹纳王朝阿姆河以北地区。同年卒,子玉素甫嗣位。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帕察沙布伯克”(1400页)。
1632—166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次子。顺治八年(1651),封多罗简郡王,兄富尔敦卒后封世子。九年,参与议政。十一年(1654)底,授定远大将军,同贝子务达海、都统噶达浑
见“阿古柏”(1202页)。
书名。后金天聪六年(1632)正月至九年(1635)三月间诸臣的奏疏和策论汇集,凡97篇。1924年,罗振玉将清宫档案收入《史料丛刊》初编,遂定此名。反映满族兴起及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情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
即“峨昌”见(1866页)。
参见“腾格”(2372页)。
见“戴辣”(25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