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玛
见“奥里米”(2252页)。
见“奥里米”(2252页)。
元代所建藏传佛教萨迦教派款氏家族的四座喇嘛府邸。“喇章”或作“喇让”,藏语意为“喇嘛府邸”,或译作“方丈”。藏历第一饶琼水牛年(宋熙宁六年,1073),款氏家族于萨迦地方(今西藏萨迦县)建寺立宗,传至
见“郭不离”(1903页)。
中国北方及西北古族名。亦作“”、“方”、“媿方”、“嬇方”、“鬾方”、“鬼方氏”、“鬼方蛮”等。见于甲骨、金文及《易经》、《诗经》等古籍。常与昆戎、昆夷、绲夷、串夷、畎
藏军俗称。清代西藏地方政府所辖藏族土兵。初按种“马岗地”(意为军差地)派兵,兵民不分。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仿八旗军制建常备军。额定3000名,分驻前、后藏各1000,江孜、定日各500,由达赖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六位赞普。姓勃窣野。※美赤赞普与王妃达吉拉莫嘎莫之子。藏史称以其五世祖※聂赤赞普为首之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思赤赞普嗣。
北魏初期官名。鲜卑拓跋贵族建立北魏后,其官制既模仿汉晋,又保留原游牧部落的某些特色。明元帝拓跋嗣泰常二年(417),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之大人,大人各置三属官,辅佐
金代的银质货币。章宗承安二年(1197)铸造,铤形,分1两、1两半、2两半、5两和10两5种。每两折钱2贯即2千文。传世的有一两半和一两的两种。一两半者呈束腰铤形,通长4.7厘米,端宽3厘米,腰宽2.
藏语音译,俗称平地板。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为长约10尺、宽约1尺的木板,两端各有1孔,用皮条系在二牛并立的顶杠上,1人操作,用来平整翻耕后的土地,以便下种。
亦作“阿卧”、“阿佤莱”。部分佤族自称。主要聚居在云南西盟及孟连部分地区,解放前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余,盛行猎头祭谷,是佤族中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一部分。参见“佤族”(799页)。
汉时南越国郎相。岭南番禺地区越人。武帝时,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朝廷令伏波、楼船二将军率江淮以南10万师讨之,兵困番禺城。率粤兵降汉,被封为侯,赐食邑51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