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款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见“匀德实”(356页)。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
见“和鄂尔勒克”(1450页)。
见“金满城”(1476页)。
壮族传统节日。亦作吃立节,每年从夏历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始,至次日凌晨黎明止。主要活动:下午清扫室内外,在门旁、神龛贴新对联,特别要更换香炉中的炉灰,以示除旧迎新;当晚,各家杀鸡宰鸭备酒肉祭祖,然后合家吃
唐置地方政区名。或简称忽汗州。唐先天二年(713)置。因境内有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得名,又因置于渤海国地区故又曰渤海都督府。辖地初只领有今长白山北麓,牡丹江上中游和松花江上游地区。后东临日本海;西以第
? —1556明朝将领。蒙古族。※鲁鉴孙,鲁麟子。弘治(1488—1505)末,袭祖职指挥使,领庄浪(今甘肃永登一带)本部土军。正德二年(1507),自陈随父有功,升都指挥佥事。父卒,积战功,再迁都指
即“完颜宗峻”(1156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厥里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见“那摩”(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