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五
见“耶律马五”(1307页)。
见“耶律马五”(1307页)。
见“道克顿”(2299页)。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即“类利”(1762页)。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见“完颜宗干”(1155页)。
504—527北魏将领。先世河西鲜卑秃发氏。太尉※源贺曾孙。初为司空参军事。后随叔父源子恭前往镇压南秦吴富起义军,充前锋。寻以父源子雍于夏州为破落汗拔陵(破六韩拔陵)起义军围困,受命率羽林军千人往救。
见“苏木章京”(1007页)。
北魏时起义首领。河西胡人。明元帝神瑞二年(415)三月,河西饥胡屯聚上党郡(治今山西襄垣县东北),推其为盟主,号大将军,起兵反魏,自号单于,改元建平。以司马顺宰为谋主。攻魏河内郡(治今河南沁阳县)。四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