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作图布丹济默吹济加木参。藏族。为乍丫地区第六世正呼图克图。为罗布藏朗结转世。持有清廷敕封“讲习黄教诺门罕印”,坐镇乍丫寺。道光八年(1828),进藏学经,由乍丫百姓摊银供养。 十三
即“鄂博什”(2051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四年(1406)九月,京师鸡鸣寺僧端竹领占、洮州卫千户赵诚等,曾奉命前往该地招谕百姓。设安抚司后,该安抚司等21族土官阿
见“查只底”(1604页)。
著名白文石碑。全称《词记山花·咏苍洱境》。因以白族“七七七五”式“山花体”写成,故名。立于明代景泰元年(1450),原镶嵌于云南大理喜洲圣源寺观音殿壁柱间,现存大理文化馆。质系大理石,碑高110厘米,
参见“奥米”(2252页)。
党项部族名。地在府州(今陕西府谷县)境。宋雍熙二年(985)六月,首领来母崖与其子社正率部属投附宋朝,被安置于茗乜族居地。
地名。即今云南维西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为丽江路地。明属丽江府。清初,首领木氏降吴三桂,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始盛行黄教。雍正元年(1723),丽江改土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