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令
元代驿站官员。其职权史无明载,但顾名思义,是负责领导驿站事务的官员。另置驿丞、提领,以襄理之。至元七年(1270)开始,省部官议定,各路总管府在城驿设官2员,于见役人员内选用,州县驿设头目2名。主管站务,任期3年。武宗至大四年(1311),诏令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设译令、驿丞。
元代驿站官员。其职权史无明载,但顾名思义,是负责领导驿站事务的官员。另置驿丞、提领,以襄理之。至元七年(1270)开始,省部官议定,各路总管府在城驿设官2员,于见役人员内选用,州县驿设头目2名。主管站务,任期3年。武宗至大四年(1311),诏令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设译令、驿丞。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见“源贺”(2403页)。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
见“虎尔哈部”(1385页)。
书名。清震钧(1875—1920),满族,姓瓜尔佳氏,字在廷(亭),自号涉江道人,汉姓名唐晏撰。作者生于清末,有感时事之艰,于是潜心著述。该书为其著述中之一种,分皇城、南城、东城、北城、西城、外城东、
?—1692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八世孙,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长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随父赴库伦伯勒齐尔盟,授札萨克。二十六年,率宰桑额尔德尼额尔克
吐蕃赞普。《唐书》作鹘提悉勃野。传说为吐蕃第一位赞普(王)。《德乌佛教史》文称其为“突显王”(即突然显现之王)。据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载,系天神墀端茨之子,从天而降,被雅隆部落奉为“六牦牛部”之王。说其出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五月,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今甘肃临夏),遣人招谕吐蕃诸首领,河州以西朵甘地区诸部归附。四年十月,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管辖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
见“回离保”(781页)。
见“苻洪”(1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