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达斡尔族中萨满(巫师)的小型祭祀。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年初在各※雅德根家举行。祭品有的用羊,有的仅用酒和果食。主要是用“神水”洁净法衣和雅德根本人身体。其法,将护心镜(萨满神具之
见“地方台站”(678页)。
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寺院上层利用宗教关系,剥削庄头(租种寺院土地的佃户)的一种形式。新佃户上庄时,寺院通常不供给住房,由庄头自行修建,至租佃期满或退地时,房屋不能出售或拆走,须归寺院所有,随寺院处置。当地
见“耶律璟”(1304页)。
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广东都城人。瑶族。正德十四年(1519),与韦公炳在都城山区聚众反抗官府,自号通天大王,公炳称通地大王,并联合封川归仁乡壮族首领、铲平王蒙公高,率众3千攻打封川县城,杀指挥张鼐、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古族名。※戎的一支。居晋西南。周宣王三十六年(前792),曾与※奔戎一起击败来伐之周师。
见“虎尔哈部”(1385页)。
即“可敦”(4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