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侬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即“仁果”(315页)。
见“仇由”(320页)。
1751—1811清代白族学者。字端人,号荔扉,别号金华山樵。云南大理府赵州(辖今凤仪、弥渡)人。祖籍山西洪洞县师村,先世于明初随沐英出征云南,以功被封为世袭指挥使,落籍赵州,世代与白族通婚,融入白族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普古陇。居穷结宗附近。家族成员入仕者最初有普陇哇希伦多吉,乾隆十六年(1751)任前藏代本,后参加七世达赖喇嘛葬礼并赞助编写七世达赖喇嘛传记,卒于二十八年(1763)。
见“恰克拉”(172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忽里山卫作呼勒山卫。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见“耶律庶成”(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