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同
汉时西瓯越人首领。曾归附南越国,封“瓯骆左将”。元鼎六年(前111),闻汉武帝兵伐南越,斩西于王降汉。元封元年(前110)被封下郦侯。
汉时西瓯越人首领。曾归附南越国,封“瓯骆左将”。元鼎六年(前111),闻汉武帝兵伐南越,斩西于王降汉。元封元年(前110)被封下郦侯。
蒙古族的膳食之一。流行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地区。其作法是:在锅里放牛肉块,煮至八成熟时放米,加大枣和红糖,煮成干粥即成。该粥营养丰富,热量大,多在寒天食用。当地的俗话说“吃了都厚巴,数九寒天也不怕”。
见“好屯卫”(937页)。
清代掌管喇嘛寺庙印务的机构。康熙十八年(1679),任命札萨克大喇嘛管理北京喇嘛寺庙事务,颁发印信。乾隆年间(1736—1795),大喇嘛办公机构设在北京旃坛寺,章嘉呼图克图为掌印札萨克大喇嘛。道光十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妾。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子奢崇周年幼,效忠妻奢世统以嫡长抚养效忠侄奢崇明,欲夺宣抚司印,与之相仇杀。后经明廷议,给其二人冠带,分地各管所属,始罢。十四年
清代乌梁海部落名。一称阿勒泰诺尔地乌梁海。“阿尔泰诺尔区乌梁海人”省称。初隶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附清。分置2旗,设佐领。各置总管1员。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咸丰十年(1860),为沙俄并吞
北魏大臣。匈奴独孤部人。北魏定州刺史※刘罗辰曾孙。太武帝太平真君(440—451)中,任中散大夫。献文帝(465—471年在位)末,为主客尚书。孝文帝(471—499年在位),署东雍州刺史,赐爵永安侯
乌兹别克语音译,意为“商业繁荣区”。与维吾尔语“巴扎尔”相似而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经常性商业网点,而后者是指定期贸易场所。乌兹别克人商业,主要是从事中亚运货到新疆,将一部分销售给新疆各族人民,一部分转
清官署名。为内务府属下机构。衙署设在西华门外北长街。前身为三旗牛羊群牧处,顺治十一年(1654)设,康熙十六年(1677),并入掌仪司。二十三年(1684),另设立庆丰司,所办各项事务自行题奏,不再归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