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苓王
见“毛里孩王”(360页)。
见“毛里孩王”(360页)。
?—1872清朝大臣。蒙古文学家。蒙古镶红旗人。石尔德特氏。字芝生,号西樵。初在杭州驻防。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改庶吉士。十三年,授编修,擢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二十四年(1844),升光禄寺卿、
见“舍利”(1467页)。
书名。清嘉庆(1796—1820)中徐松撰,道光元年(1821)松筠厘定奏进。正文12卷,附卷首,实为13卷。卷首辑录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时乾隆御制《准噶尔全部纪略》、《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等诗文。正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秩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之称。在※“清宗室十四等封爵”未定之前,内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之后,仍加“奉恩”者概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三年(1477),首领南喇节入朝贡马及方物,赐衣服、彩缎等物。十八年(1482),族人沙刺肖等赴京师,贡氆氇、盔甲等方物,依例回赐。后,其族首领、宗教上层
契丹官署。《辽史·百官志》称:“掌※禁围枪寨、下铺(即铺舍,指卫士帐幕)、传铃之事。”属北面御帐官。契丹开国后,虽先后有五京之设,而帝后常年不居京城,以帐幕为基,随四季迁徙,因“未有城郭、沟地、宫室之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古城名。位于库尔哈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城东40里。乾隆四十八年(1783)以故城堡扩建。周3里1分,城高1.6丈。分设4门:东抚仁、西向义、南溥泽、北奉恩。设兵屯田。光绪十二年(1886),改置直隶
鱼名。渤海国于唐开元二十六年(738)以其为贡品,献一百尾于唐。据说,因其曝晒于太阳下,干后日久不腐烂,故以为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