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17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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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55西魏大臣。字菩萨。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茵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长兄宇文颢之子。初与泰在葛荣军中,荣败,例迁晋阳。北魏永安三年(530),随贺拔岳等入关镇压万俟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1258元朝将领。又译叶了干。蒙古札剌儿氏。成吉思汗宿卫拔彻之子。太宗年间(1229—1241),父战死后,袭职,任火儿赤(佩箭侍卫)、博儿赤(司膳),事太宗子岳里吉为卫士长。七年(1235),从
?—173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贝勒※和啰理第三子。康熙四十三年(1704),娶和硕格格,封和硕额驸,赐第京师。四十八年(1709),袭父爵。五十四年(1715),以准噶尔部策
藏语音译。意出入境过路税。旧时指过往行商向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在各边境税卡按商品数量缴纳定额实物或货币税。民主改革后,已为国家在西藏边境各口岸设立之海关所收关税取代。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
1242—1310元初典膳官。契丹族。祖曷鲁,典内膳,为近臣。中统元年(1260),奉命侍皇太子真金。后随忽必烈北讨,论功,赐白金百两。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典膳令。成宗铁穆耳即位,加朝列大夫,
清代西藏日喀则地区反对蒙古汗王和格鲁派之斗争。清崇德七年(1642),和硕特蒙古固始汗灭藏巴汗后,将后藏土地、百姓全部献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顺治十二年(1655)固始汗死后,汗位空悬数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