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大清律》

《大清律》

清代法典。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乾隆时重修律例,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大清律》的主要部分,仍为“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它充分体现了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实质。对人民集会结社、聚众罢市、喧闹公堂、编写或演唱违禁词曲以及一切有碍于封建统治的言行,都严加禁止。极力维护“主仆名分”,明确规定奴婢、雇工犯罪都不能“以良人论”。佃户拖欠或抗租不 ,要受严厉惩办。清政府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统冶,还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如旗人犯罪,由特定审判机关步军统领衙门和内务府慎刑司审理,皇族犯罪则由宗人府审理。又根据社会特权地位可“减等”、“换刑”、可以不入普通监狱。对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族有“蒙古律”,维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冶。

猜你喜欢

  •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九品中正选官用人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选择朝廷中“贤有识鉴”的官员,按其籍贯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察访散在各地与其同籍的士

  • 高平之战

    五代时后周击败北汉、契丹联合入侵的一次重要战役。显德元年(公元954年)二月,北汉主刘崇联合辽军,共四万余人,乘后周太祖郭威刚死、世宗柴荣新立之机,南侵潞州(今山西上党)。柴荣力排众议,亲统大军出泽州

  • 两淮山水寨

    南宋初年淮南地区民间抗金义军据点的统称。金军渡淮南下,淮南东西路各地农民、渔民和部分由前线溃退下来的士兵,在洪泽湖、高邮湖、巢湖、缩头湖、鼍潭湖、大别山及大运河沿岸,构筑山寨水寨,组织抗金武装,打击敌

  • 杯酒释兵权

    宋初解除禁军宿将兵权的事件。太祖赵匡胤称帝建国后,深恐五代以来武将拥兵禅代拥立的事件重演,锐意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遂接受谋臣赵普之议,收禁军宿将之兵权。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春,先后黜殿前都点

  • 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之争

    蒙哥汗去世后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之间的一场斗争。公元1259年,南下伐宋的蒙哥汗死于合州(今四川合川)城下,汗位归属遂成为蒙古宗室矛盾斗争的中心。当时,留守和林(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哈尔和林)的拖雷幼子阿

  • 隋文帝改革

    隋文帝在位期间于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进行的改革。改革内容: (一)官制方面,中央置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作为最高政权机关。三省互相牵制,由内史省决策, 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尚书

  • 武宗灭佛

    参见“三武灭佛”。

  • 门下省

    官署名。秦、西汉有侍中之名,但无寺省之设。东汉始设侍中寺,晋称门下省,为皇帝侍从机构,以备顾问。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权力愈重。隋唐时,与中书省、尚书省合称“三省”,成为中央政权的核心

  • 刘向校书

    西汉末年时刘向、刘歆父子奉命整理国家藏书的故事。刘向(公元前77——公元前6年),本名更生,字子政,汉皇族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汉成帝时为光禄大夫。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 因国家藏书散亡,汉成帝使谒者

  • 古欲起义

    辽天祚帝时,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地区一次农牧民起义。天庆五年(公元1115年)二月,饶州(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巴林桥西北)渤海人古欲(一称摩哩)自称大王,聚集头下城居民起义,有步骑三万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