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改革

北魏孝文帝元宏在位时(公元471年——499年)实行的政治改革。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中央集权,孝文帝在位时实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十二月,下诏禁止鲜卑人同姓相婚。孝文帝曾亲为五个弟弟娶汉族高门之女为妻。太和八年六月,颁行百官俸禄。班禄后,官得赃一匹,即处死刑。太和九年,颁行均田令,分配无主土地和荒地给农民,使无地或少地农民成为国家编户,负担国家赋税徭役。太和十年,采纳给事中李冲的建议,废止宗主督护制, 建立三长制,以加强政府对县级以下基层乡村的统治。太和十六年,下令革除鲜卑人袒裸之俗。太和十七年,决定迁都洛阳;次年十一月,完成迁都任务。改变了过去京都粮食供应困难和易受柔然直接攻袭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了对北方地区的控制力。太和十八年十二月,诏禁士民胡服。太和十九年六月,禁止以鲜卑语及北方其他各少数族语言于朝廷。如有违犯者,免所任官职。特别是三十岁以下的朝官,若有故为者,则降爵黜官。太和二十年,下诏改鲜卑复姓为汉姓。皇室改拓跋姓为元。皇族九氏以及北魏初期所统的部落一百十八氏, 皆改为汉姓。之外,孝文帝还仿汉制确定政府机构和文武内外职官的名称,改定郊庙之礼和律令。孝文帝继统时年仅十岁,冯太皇太后临朝称制,凡十五年,上述改革,冯氏多有建树。孝文帝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推动了当时北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民族融合。

猜你喜欢

  • 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

  • 旅大租地条约

    俄国强租旅顺大连的条约。原称《中俄会订条约》,又称《中俄会约》,1898年3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六日)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俄国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俄国租借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

  • 魏州之战

    五代时,梁、晋之间进行的一次重要战役。乾化三年(公元913年),晋王李存勖灭幽州(今北京)刘氏割据势力,解除后顾之忧,即南下与后梁争夺魏博镇(今河北大名东北)。贞明元年(公元915年),魏博节帅杨师厚

  • 夏(明玉珍)

    元末农民战争中明玉珍建立的政权。明玉珍,随州(今属湖北)人,家世务农。徐寿辉起义后,明玉珍集乡丁千余屯青山。后归附徐寿辉,受封元帅,守沔阳。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春奉命率斗船五十,集粮川、陕间。

  • 八里桥之战

    第二次***战争中清军与英法联军进行的最后一战。1860年9月21日(咸丰十年八月初七日)英法联军分三路进攻八里桥(在通州城西八里,横跨惠通河)、咸户庄(在八里桥西南六、七里)一带,僧格林沁、胜保、瑞麟

  • 厉王弭谤

    周厉王实行专利,并且暴虐奢侈,国人十分不满,纷纷议论,加以谴责。大臣召穆公警告厉王说: “民不堪命矣!”周厉王为了压制舆论,召来卫国的巫者监视国人的言论,发现议论者,则加杀戮。国人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在

  • 三饷

    明末额外增加的“辽饷”、“剿饷”、“练饷”三项赋税。自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起,明政府借口向辽东用兵,依万历六年《会计录》全国垦田七百余万顷,按亩加派“辽饷”,每亩加征银三厘五毫。第二年,又每

  • 咨议局

    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咨询机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下诏“预备立宪”, 次年10月 (九月)谕令各省督抚在省会筹设咨议局,作为地方的咨议机关, “并为资政院储才之阶”。19

  • 绿营兵

    清代军队的一种。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在京者为巡捕营,隶属步军统领;在各省者有督标,统于总督;有抚标,统于巡抚;有提标,统于提督;有镇标,统于总兵;

  • 王聪儿、姚之富起义

    清嘉庆(公元1796年—1820年)年间湖北白莲教首领王聪儿、姚之富领导的起义。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宜都(今湖北枝江)白莲教首聂杰人、张正谟等以“官逼民反”为号召,首义于荆州(今属湖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