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位有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及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辛亥革命后,改称司法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位有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及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辛亥革命后,改称司法部。
五代时后晋高祖石敬瑭卖国求位、父事契丹的行径引起众多部将不满。后晋成德节度使安重荣虽系一骄横武夫,但不失爱国之心和民族气节。他耻于称臣契丹,每见其使者,必箕踞大骂,或派人暗杀之。又招致辽境内吐谷浑,契
古代关中平原的人工灌溉渠道,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接受赵中大夫白公建议,在泾水与洛水之间穿挖渠道。引泾水为源,首起谷口(今陕西礼泉东北),尾入栎阳(今陕西临潼北),注归渭水,与郑国渠平行,长
战国中期魏将犀首(公孙衍)发起的一次“合纵”活动。周显王四十六年(公元前323年),一说周显王四十五年,魏将犀首发起魏、赵、韩、燕、中山“五国相王”,即互尊为王,以抗秦。
西魏、北周、隋、唐时期的一种兵制。西魏大统年间(公元535年—551年)宇文泰采用鲜卑族的八部之制,立八个柱国大将军,由其中的六个实际分别统领军队。每个柱国大将军,督两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督两个开府
清末官署名。清末停止科举,各地兴办学堂,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设立学部,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五司(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十二科,原有之国子监也并归学部
西周王畿以内官员的总称,或称“三事大夫”。《令彝》铭文中, “三事”和“四方”对举,后者指畿外四方诸侯, 可知“三事”指畿内官员。《尚书·立政》: “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是说“三事”包括任
武昌起义前湖北的革命团体。1910年9月18日(宣统二年八月十五日)由群治学社改组而成。1910年(宣统二年)湖北群治学社被清湖广总督瑞澂侦破,致使该社活动陷于停止。李六如、祝制六、杨王鹏、章裕昆在新
周武王克商后,封纣王子武庚(禄父)于商,统治商遗民。武王去世后,武庚乘周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矛盾之机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以图恢复商王朝。后在周公的武力镇压下失败。参阅“周公东征”。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
李隆基诛杀韦后及其党羽的政变。韦后毒死中宗以后,欲揽大权。但武则天第四子相王李旦(即前废睿宗)以及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尚有相当势力,是韦后专权的主要障碍。李旦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暗中结交才勇之士,与太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