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牟守城纪略
一卷。清戴燮元撰。燮元生卒年不详,江苏丹徒(今镇江市)人。咸丰十一年(1861),他随父戴肇辰在山东登州府任,适值捻军张乐行部进逼山东,攻打登州。燮元随其父守城四十余日,朝夕相伴。捻军离去后,燮元将目睹情形,守城经过,写成此书。记事起于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1861年9月17日),止于同年十月初三日(11月5日)。燮元写此书意图,是使人知道应如何练兵,如何增勇,如何激团,如何扼要,如何埋伏,方不致临险坏事。书后附《东牟守城诗》十首。该书有同治八年广东刻本。
一卷。清戴燮元撰。燮元生卒年不详,江苏丹徒(今镇江市)人。咸丰十一年(1861),他随父戴肇辰在山东登州府任,适值捻军张乐行部进逼山东,攻打登州。燮元随其父守城四十余日,朝夕相伴。捻军离去后,燮元将目睹情形,守城经过,写成此书。记事起于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1861年9月17日),止于同年十月初三日(11月5日)。燮元写此书意图,是使人知道应如何练兵,如何增勇,如何激团,如何扼要,如何埋伏,方不致临险坏事。书后附《东牟守城诗》十首。该书有同治八年广东刻本。
一卷。晋陈统撰,清马国翰辑。陈统生卒年不详。《隋书·经籍志》著录其著述有《难孙氏毛诗评》四卷,《毛诗表隐》二卷,《陈统集》六卷。后二书梁时已不存,《难孙毛诗评》尚见于《唐志》著录,疑亡于宋。今本乃马国
《安雅堂拾遗诗》。《安雅堂拾遗文》二卷。《附二乡亭词》四卷。清宋琬(1614-1674)撰。宋琬,字玉叔,号荔裳,别署二乡亭主人。莱阳(今属山东)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官任户部主事、吏部郎中、
①九卷,杜渐修,费柏纂。杜渐,字无考,番禺(今广东广州市)人,举人,曾任江华县知县。费柏,字公秀,大同乡人,嘉靖举人。《江华县志》明万历二年刻蓝印本。共九卷,为分:卷一,天文志,其子目曰星野、气候。卷
十三卷,明邵宝(1440-1523)撰。邵宝字国贤,别定泉斋、二泉,无锡人。成化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南京礼部尚书,著有《左觿学史》、《简端二余》、《定性书说》、《漕政举要》、《慧山记》、《客春堂集》等
三十二卷。清潘仕成辑。潘仁成刻成《海山仙馆摹古帖》之后,又以所收墨迹刻成此《海山仙馆藏真帖》。初集、续集各十六卷。晋代书迹有王献之《舍同帖》、张茂先《神物出世帖》。《舍内帖》曾刻于《淳化阁贴》,所以唐
二十卷。明吴鹏(约1538前后在世)撰。吴鹏,字万里,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年(1523)进士,参议黔中,奉诏谕安南,督理漕河,有政声。后官终工部尚书。著有《飞鸿亭集》。“飞鸿亭”乃
无卷数。明肖良有撰。肖良有,字、以占,号汉冲,湖北省汉阳人。生卒不详。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著有《玉堂遗稿》。良有在史局十五年,长于当时制诰之文。其规模宏敞,有承平台阁之体。此稿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卷。撰人不详。书中主要记述古人格言及达观保生之事。卷中有一条,称吾乡沈持要詹事今年已八十有三,耳目聪明等。持要为南宋沈枢之字,沈枢为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据此,该书似为南宋湖州人所撰。但书末又有二
不分卷。清陈法撰。陈法,字定斋,贵州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检讨。五十六年(1717)充顺天府乡试同考官,五十九年(1720)充会试同考官。雍正初特旨举翰林才堪部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