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皋杂记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内容所记皆为明代朝野杂事,间及经义及音律诗话。其中朝野杂事部分很有价值,关于史事者不少。如辨康定易储,薛瑄不谏,谓“崔铣修孝宗实录,亲见秘阁旧案,瑄衔下注以公出。”等等。尽管薛瑄并未参与此事,但有关此类史事的记载,或多或少有参考作用。至于其所论乐律,谓“六十调仲吕所生之黄钟,仅能得黄钟之半而差强焉。”然考黄钟无半声,旋宫所用之半声是变半声也,止得四寸三分多点,则得黄钟之半而犹弱焉。其他所记,多为肤末,无足采择。传本少见。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内容所记皆为明代朝野杂事,间及经义及音律诗话。其中朝野杂事部分很有价值,关于史事者不少。如辨康定易储,薛瑄不谏,谓“崔铣修孝宗实录,亲见秘阁旧案,瑄衔下注以公出。”等等。尽管薛瑄并未参与此事,但有关此类史事的记载,或多或少有参考作用。至于其所论乐律,谓“六十调仲吕所生之黄钟,仅能得黄钟之半而差强焉。”然考黄钟无半声,旋宫所用之半声是变半声也,止得四寸三分多点,则得黄钟之半而犹弱焉。其他所记,多为肤末,无足采择。传本少见。
二卷。刘次源撰。是书首有刘次源自序,次以经传分篇释例。卷一为《大学》经,卷二为《大学》传。传又分《诚意篇》、《正修篇》、《修齐篇》、《齐治篇》、《治平篇》。《戴记》本无经字,也无传某篇字,特为标出,以
十卷。旧题南沙三余氏辑。记载南明福王、唐王、绍武、桂王诸政权事迹,对南明政治多有揭露,“江南实奴隶之质,闽亦轻薄天子,肇庆则拨乱无能,广州乃自生内梗,虽仍藩号,究类流人”。且以为明朝元气削于太祖、成祖
三卷。金李杲(生平事迹详见《内外伤辨惑论》)撰。书名是借战国时《素问》撰成后藏于“灵兰之室”的典故,以示此书中所撰方论极为珍贵之意。此书刊于元至元十三年(1276)。为李氏晚年的著作。原刻本前有至元十
不分卷。明董养河(约1636年前后在世)撰。董养河,字叔会,福建闽县(今闽侯)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黄道周以钩党下狱,所波累并逮者有黄文焕等七人,养河为其一。集中《在狱对薄》诸诗,颇有气格,而粗豪则所
一百卷。清爱新觉罗·福临(见《御注孝经》)和爱新觉罗·玄烨(见《日讲易经解义》)等御定。是书为顺治十三年(1656)奉敕所修,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告成。圣祖亲为鉴定,并为之作序,然后颁行。是书体
①二十卷。清邓必安修,邓常纂。邓必安字东山,江西南丰县人。乾隆九年(1744)举人,三十三年(1768)任孝义县知县。邓掌孝义时,居心仁厚,莅政严明,修学宫,设书院。按孝义志,创于明嘉靖间邑人张冕,四
三十三卷。唐孔颖达(574-648)撰。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著名经学家。有《周易正义》十四卷,已著录。《毛诗正义》版本很多,明代以后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为最佳。而《宋椠本毛诗正义残
二卷。清王劼撰。王劼字子任,四川巴县人,生卒年不详。此书是为驳王鸣盛《尚书后案》而作。王劼在其自序中驳斥《尚书后案》,说它譬如魔趣,不辨昏晓。此书上卷认为《尚书后案》在播弄篇卷之外,更有四谬:一是怀疑
八卷。明钟惺(1574-1624)撰。惺字伯敬,号退谷,竟陵(今湖北天门)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授行人,官至福建提学佥事。晚逃于禅。与同里谭元春评选《古诗归》、《唐诗归》,当时称为竟陵体。
一卷。英国李提摩太(洋见《西铎》)撰,上海蔡尔康笔述。李提摩太在《七国新学备要》(1889)第八章中曾论述按中国教育现状学习西方新学如何变通已有章程,但语焉不详,故他又撰《速兴新学条例》以深入阐述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