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五卷。清许友(约1674前后在世)等撰。本书为侯官(今属福建)许氏家集。所录作者七人,集八种。许豸(字玉史),明崇祯四年(1631)进士,官至浙江提学副使,有《春及堂遗稿》;许友(字有介,号瓯香,豸子
一卷。明殷绮编。殷绮,爵里履迹不详,在本书中署为“雅州知州事”。嘉靖九年(1530)四川巡按御史邱道隆偕官吏游峨嵋山,有诗唱和;嘉靖二十一年(1542),巡按御史谢瑜亦踵昌故事。殷绮因合二御史及同游者
十卷。旧题唐冯贽撰。冯贽,不知何许人。此书《新唐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均不载。《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宋史·艺文志》始载之,作《云仙散录》。《四库全书总目》考二者为一书。关于作者
七卷。易义附编五卷。清张瓒昭撰。张瓒昭,生卒年不详。字斗峰。湖南平江人。嘉庆六年(1801)优贡,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官东安训导。所著除此书外,尚有《经笥质疑》、《书义原古》等。此书所列多怪异
是书不分卷数,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均为狼山镇标右营缯艍,第四册、第五册、第六册为狼山镇右营唬船,第七册为狼右营小哨船,第八册为狼山镇中左右据四营唬船,第九册、第十册为中营唬船,第十一册为狼镇中左右三
八卷。东汉刘熙撰。《隋书·经籍志》载《释名》八卷,注:“刘熙撰。”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亦载《释名》,注曰:“汉征士北海刘熙成国撰。”《隋书·经籍志》于《大戴礼记》下注云:“梁有《谥法》三卷。后汉安
五十卷。不著编辑者名氏。皆南宋程试之文。案宋礼部科举条例,凡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成。其官韵八字、一平一仄相间,即依次用。若官韵八字不相间,即不依次用,其违式不考之目,有诗赋重迭用事,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
十卷。清高宗敕于敏中等重编《淳化阁帖》。自宋淳化以后,《淳化阁帖》被重摹之多,无由计数,有的略变次序,有的稍改形式,有的增减而自成一家,而此《钦定重刻淳化阁帖》,对于刻帖之数目没有增减,编排次序却全部
三十八卷 清计大受撰。计大受,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东北)人,岁贡生,大学士潘世恩视学江西所取士。《史林测义》一书稽核正史,旁订群言,虽非史学专门,而考辨议论,平实博通,不涉迂陋。此书有枫溪别墅本。
一卷。相传是西周时期鬻熊(生卒年不详)所作。据《汉书·艺文志》记载,《鬻子》有二十二篇,到南朝庾仲容和唐朝马总《意林》所著录的仅存六篇。现存今本《鬻子》为十四篇,是唐代逢行珪所注,内容“篇或错乱,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