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八卷。明杨慎(1488-1559)辑。杨慎字用修,号升庵。新都(今属四川)人。杨延和之子。正德六年(1511)举进士第一,授修撰。其记诵之博,著述之丰(百余种),明时推为第一。本书杂采周、秦、汉诸子之
八卷。题“笔炼阁编述”,自序后署“五色石主人题于笔炼阁”。五色石主人即小说《五色石》作者笔炼阁主人,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认为当是清徐述夔(详见《五色石》)别署。白话小说集,每卷演一个故事,共八个故事
四卷。清陈芳生(生卒年不详)撰。陈芳生除著有《疑狱笺》外,还著有《捕蝗考》。五代和凝著有《疑狱集》两卷,其子和将《疑狱集》增为四卷,明代张景又增补为六卷。陈芳生又作了一番增删,编为三卷。又附和及元代杜
一卷。明郭正城(1554-1612)撰。正城字美命,号明龙,江夏(今湖北武汉)人。万历进士,官至礼部侍郎。此书为明王重光(1502-1558)传记。重光字廷宣,号泺川,山东新城(今桓台)人。嘉靖进士,
二卷。清黄维翰(生卒年均不详。)撰。黄维翰字申甫,号稼溪,江西崇仁人,光绪进士。署龙江府知府。为官清白廉洁。著有《稼溪文存》、《稼溪诗草》、《黑水先生传》、《易独断春秋通议》等。此集凡2卷。皆为文。前
四十卷。明胡敬辰(约1636年前后在世)撰。胡敬辰,字直卿,浙江余姚人。生卒年不详。天启二年(1622)进士。官至江西驿传道,终光禄寺录事。是集凡四十卷。以其所著诗赋杂文及官县令时谳牍共为一编。其文艰
四卷。英国哈士烈(生卒年不详)撰。美国嘉约翰(详见《医理略述》)、沈阳孔庆高(生卒年不详)同译。嘉约翰先译《体质穷源》一书,但只论及人体,未论及人体之功用。故又译此书,既论人体,又论功用,分为十章,故
一卷。明舒芬(1484-1527)撰。芬字国裳,号梓溪,江西进贤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因谏南巡,被贬谪福建,盐课司副提举。嘉靖初复职,又因争议大礼被当廷杖笞。不久又遭丧母之
二卷。《补遗》一卷。宋洪炎(约1108年前后在世)撰。洪炎,字玉父,南昌(今江西南昌县)人,生卒年不详。元祐末(1093)进士,官至著作秘书少监。炎与兄朋、刍、弟羽号曰“四洪”,皆黄庭坚之甥,受诗法于
二卷。清王念孙(1744-1832)撰。念孙字怀祖,号石臞,江苏高邮人。乾隆进士,官至永定河道。王氏为清代著名音韵训诂学家,探究古书文义,以形、音、义互相推求,多有创见。著有《广雅疏证》、《读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