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清方履篯撰。方履篯(1790-1831),字彦闻,河北大兴(今北京市)人。嘉庆二十二年(1817)举人。官至福建闽县知县。所著书有:《富蘅斋碑目》六卷、《河内县志》二十卷、《武陟县志》二十卷、《
一卷。明沈明臣(1518-?)撰。其里贯见《丰对楼诗选》条。沈明臣著有《通州志》等。其屡试不第,与山阴(今浙江绍兴)徐渭同入胡宗宪幕。胡宗宪因事下狱而卒宾客星散。独明臣持所作诔词遍为讼冤。其行亦为世所
十二卷 附 春秋集解绪余 一卷春秋提要补遗一卷。清应撝谦(详见《周易集解》)撰。《春秋集解》节录《左氏》、《公羊》、《穀梁》以及胡安国《春秋传》,并引其余诸家之说,互为参证,然后作者再行折衷,提出自己
二卷。清李毓清撰。李毓清,生卒年不详,字秀英,广东阳山人,庠生李履和之女,贡生王驺之妻。清代诗人。工写诗词,善长书法。此书有道光四年(1824)海康丁宗洛刊本,又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刊入嫏嬛别馆
二十卷。旧本题为宋曾巩撰。曾巩字子固,南丰人。嘉琇二年(1057年)进士,曾任太平州司法参军、集贤校理,出知福州、明州等地。神宗时官至中书舍人,《宋史》有传。考证曾巩生平事迹,无论是本传,还是行状,均
一卷。题曰石屋禅师撰,不著其名。《明史·艺文志》、《浙江通志》亦不载其目。诗中有“吾家住在霅溪西”之语,盖明代浙江湖州之僧。是集前为《山居》各体诗,后附《倡颂》九十首。首署参学门人至柔编,河南新安吴明
一卷。明袁宏道(1586-1610)撰。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公安(今湖北公安县)人。万历年间进七,官至吏部郎中,与兄宗道、弟中道,并称三袁,为“公安派”的创始者之一。在三袁中文学成就最大
三卷。撰者不详。从所载的内容看,大约是宋末、元初人所作。此书元以前诸家书目均不载,原本早已亡佚,卷数无考。清修《四库全书》时,馆臣从《永乐大典》中录出,分成三卷。共计八十四条,书中内容大部分是追记南宋
①七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陈兰森等修,熊为霖、谢启昆纂。陈兰森,字长筠,广西桂林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进士,官至刑部主事、员外郎中,曾参订校正《太平寰宇记》,又校订并重刊《大清一统志表》。乾
①四十卷,清翟修,王怀孟纂,蔡以修续修,刘汉昭续纂。蔡以修,曾任大竹县知县。刘汉昭,举人。《大竹县志》道光二年(1822)刻本。全书共四十卷,分为:卷一至卷十,星野、图考、建置、沿革、疆域、形势、山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