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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要义

① 一卷。清宋翔凤(见《五经通义》)辑。此书《隋志》及《两唐志》俱著录五卷,《隋志》不题撰人名氏,《两唐志》题汉刘向撰。翔凤辑本从《隋志》。所辑各条,除“社必树之以木”、“笏所以记事”、“笏者臣见于君”、“地有九州”四条,其余俱不注明出处。有“笏所以记事”、“者舜之所制也”、“地有九州”三条,为洪颐煊辑本所无。“春秋说题辞”一条,洪辑本收在《五经通义》中。有《浮溪精舍丛书》本。② 一卷。雷次宗(?-449)撰。王谟(详见《圣证论》条)辑。雷次宗字仲伦,豫章南昌(今江西南昌)人,南朝宋著名的经学家、隐士。据《南史·雷次宗传》记载:“少入庐山,事沙门慧远,笃志好学,尤明《三礼》、《毛诗》,隐退不受征辞。”元嘉十五年征至都下,于鸡笼山设馆授徒,不久在钟山西岩下筑“招隐居”,给皇太子、诸王讲《丧服经》。元嘉二十五年(449),卒于钟山。《隋志》题雷氏撰《五经要义》五卷,《唐志》亦作五卷。诸书引《要义》,皆不著撰人名氏。余萧客《古经解钩沉》,以其序次排在刘向《五经通义》之下,于是认为是刘向所作,可谓荒谬。王谟认为雷氏即雷次宗,引《莲社·高贤传》:“雷次宗字仲伦,豫章南昌人,博学明诗礼,入庐山,预莲社,与宗炳等并执承旨。慧远法师后著《义疏》首称雷氏。宗炳寄书责之曰:‘昔与足下面受于释和尚。今便称雷氏耶?”慧远法师称“雷氏”,但不能据此认为是次宗之定称。而《隋志》称“雷氏”,很可能已佚其名。王谟仅凭此所考,只能备作一说,未为定论。王谟辑《五经要义》一卷。所辑分别为,《后汉书注》一条,《北史》一条,《隋志》一条,《世说新语注》一条,《文选》二条,《类聚》六条,《初学记》七条,《书抄》二条,《通典》一条,《御览》三条,首有序录。收入《汉魏遗书抄》。③ 一卷。题雷氏撰。马国翰(详见辑《五经通义》条)辑。同王谟辑本比较,增引“终南山长安南山也”一条,摘自《初学记》;“今人谓社神为公社”一条,摘自《书抄》;“先农立坛”一条,摘自《通典》;“太庙经为太室”一条,摘自《类聚》;“周礼大驭掌王玉路”一条,摘自《后汉书注》;“昏暗也”一条,摘自《文选注》;“箎以竹为之”一条,摘自《书抄》;“冠嘉礼也”条下,增引孔子曰“正其衣冠”五十字;“笏所以记事”条下,增引“笏者臣见于君”十一字;又“王者受命”条,全同王谟所辑;而王谟只引《初学记》,马国翰兼引《太平御览》、宋敏求《长安志》;马解说“裼袭”“彤管”,详晰而有古代情趣,大概承传汉人遗说。马国翰所辑有一定的学术参考价值。此书收入《玉函山房辑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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