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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通论

① 一卷。束晳(约261-303)撰。王谟(详见辑《圣证论》条)辑。束晳字广微,阳平元城(今河北大名东北)人,西晋经学家、史学家。曾作《玄居释》以明志,阐述“道无贵贱”,“守分任性”的观点,深受张华推崇。元康中,任司空张华属官、佐著作郎、博士尚书郎等职。元康元年(300)赵王辅政,召为记室。束晳托病辞职归里,广教门徒。晳卒,元城市里为之废业,门生故人立碑墓侧。束晳才学广博,《诗经·小雅》中有“笙诗”六篇,有声而失辞,乃补作《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等六篇,称《补亡诗》。太康时汲郡人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古文十车,是魏国史书(史称“汲冢书”),但文已残缺,且为古文,束晳辨析其义,皆有义证。还草创《晋书帝纪》、《十志》;又著有《三魏人传》、《七代通记》、《五经通论》、《发蒙记》、《补亡诗》和《文集》数篇。《隋书·经籍志》载《晋著作郎束晳集》七卷。已佚。明张溥辑有《束广微集》,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晋书·束晳传》载其著作《五经通论》,而不载于隋唐二志。《册府元龟》、《经义考》虽列其书目,却不详载卷数,且别无考证,盖遗佚已久。王谟从《通典》中抄得二条,《初学记》一条,合为一卷。列为“五经总义类”中的一家,以资治经参考。收入《汉魏遗书抄》。② 一卷。束晳(见王谟辑《五经通论》条)撰。马国翰(详见《五经通义》条)辑。据杜佑《通典》引四节,又引其《与步熊问答》五节,皆阐明“礼服”的含义,再从《春秋正义》引二节,合为一卷。《诗经》中《桃夭》、《摽有梅》二篇和《周礼》中“春会男女”,他认为是说“昏姻不限时”,最切合情理。“夏封诸侯”他认为是“王据月令以非祭统,郑宗祭统而疑月令”,未见有得。又《左传》“五父陀”,司马迁在《史记》中分为二人,他认为是错误的,确有见地。与王谟辑本比较,只两条同;王谟引《初学记》:“男子十六可娶,女子十四可嫁”一条,马国翰未采录。此书收入《玉函山房辑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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