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宋严有翼撰。严有翼建安(今福建建瓯)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曾为泉、荆二郡教官。是书见载于《宋史·艺文志》二十卷。陈振孙《直斋书录题解》著录其书,并言“大抵辨正讹谬,故曰“雌黄”,“凡四百条”。
十卷。南朝齐王琰(约454-?)撰。王琰字号不详,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幼年在交趾,从贤法师受五戒。还都。泰始末移居乌衣,曾游于江都、峡表,齐建元元年复还京师,卒年不详。王琰是佛教徒,据书前自序称:幼
五卷。明李贽(详见《九正易因》)撰。《四库提要》云:“此本不知何人所辑,前有《凡例》,又有万历庚申吴兴松筠馆主人序,亦不署姓名。”然王重民氏据书中梅国桢序谓是书为李贽撰(《中国善本书提要》)。今从其说
一卷。吴顾谭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顾谭字子默,吴郡吴人,官至太常平尚书事。其事迹具载于《吴志》本传。《意林》谓谭字默造,误也。本传云:“著《新言》二十篇。”《隋书·经籍志》、《唐书·经籍志》并
四卷。清代朱搴撰。朱搴字良一,黄陂(今湖北中部)人。此书成于1697年。全书宗旨在于宣扬程朱一派理学,抨击陆王学说。第一卷为“圣贤前编”,即编载孔子及孟子的事迹和后人的评论;第二卷为“伊洛渊源录”、第
见《喻林》。
十六卷。清顾汧(1646-1712)撰。顾汧字伊在,号芝岩,北京大兴人。幼勤学能文,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官礼部右侍郎、河南巡抚等职。后因事落职,又起用为礼部侍郎,再降为大理
一卷。清徐养原(生平事迹见《管色考》条)撰。此书首录《晋书·律历志》所载荀勖校笛律,以下又录荀勖问协律中郎将列和笛律之辞。荀勖依典记用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制十二笛像。徐氏将其录出,予以剖析。书后附
三卷。北宋王得臣(1036-1116)撰。王得臣字彦辅,自号凤台子,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初受学于郑獬,又受学于胡瑗。嘉祐四年(1059)进士及第。历提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开封府判官、知唐州、军器少
见《冥通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