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活人书
见《类证活人书》。
见《类证活人书》。
十卷。清章藻功(约1711年前后在世生卒年不详)撰注。章藻功字岂绩。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幼承家学,工骈文,以新巧胜。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授庶吉士。在官五月,即引疾归,事母终身。是书内容:卷
也称《履斋示儿编》。二十三卷。南宋孙奕(生卒年不详)撰。孙奕字季昭,号履斋,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生平事迹不详。仅据书中第十卷称绍熙丁巳(当为庆元丁巳,1197年)三月,侍宴春华楼,听到大丞相周益公议
二卷。清鲁杰纂修。鲁杰,字卓泉,湖北江夏(今武汉武昌)人,举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任沙河县令后,于公暇续纂乾隆年间杜灏所修旧志,历一年而成书。道光二十五年(1845)刻本,其编次为人物、舆地、建
四卷。清尹会一遗稿,张受长辑。尹会一(1691-1748),字元孚,号健余,直隶博野(今属河北)人。雍正进士,乾隆时官至河南巡抚。其时,黄河、沁水泛滥成灾,尹会一赈灾抚民,甚得人心。张受长为尹会一受业
三卷。唐陆淳(详见《春秋集传纂例》)撰。此书先列三传不同之文,参以啖助、赵匡之说而断其是非。《自序》云:“事或反经而志协乎道,亦虽近义而意实蕴奸,或本正而末邪,或始非而终是,介于疑似之间者,并委曲发明
一卷。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家政法》不见史书记载,惟有贾思勰《齐民要术》引用十一节,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马国翰所辑《家政法》,主要谈蔬菜的种植,家畜、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
五卷。清许瀚撰。许瀚字印林,日照(今山东日照县)人。道光十五年(1835年)举人,官峄县教谕。博通经史及金石文字,尤精于训诂、校勘,龚自珍称其为北方学者第一。尚著《许印林遗著》一卷,曾校《说文义证》并
五卷。清倪璐辑,戈涛、刘乾用二人参与鉴定。倪璐字玉华,汉阜人。书前有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戈氏序和二十五年(1760年)刘氏序,次为凡例,包括“读诗韵法”、“识字法”、“分九音法”、“分清浊歌”等
一卷。比利时南怀仁(1623-1688)著。南怀仁字敦白,比利时耶稣会士。1656年来华,1658年抵澳门,次年往西安传教。1660年应顺治帝邀进北京,为汤若望重要助手,治天文历法。后因汤若望案下狱。
一卷,叙录一卷。近代王国维撰。参见《补高邮王氏说文谐声谱》。《史籀篇》是见于著录的中国最早一部字书。《汉书·艺文志》小学类首载《史籀》十五篇,自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又云:“《籀篇》者,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