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四卷。明龚廷贤(生卒年不详)撰。又名《鲁府禁方》。龚廷贤字子才,号云林、悟真子,金溪(今属江西)人。世代业医,其父龚信,曾任太医官,弟龚器,侄樊官,皆为医官。龚氏承家说,又访贤求师,常与名家共同研讨医
四卷。清庄咏撰。庄咏字赓唐,山东城阳(今山东鄄城)人。官至直隶沧州知州。是书首有乾隆五十九年(1794)庄咏自序,又有道光二十三年(1843)李汝峤序。经文之后,首列集注,次列诸家之说,用双行小字。集
二卷。清李寅撰。李寅字东崖,吴江人。该书采用王弼本,仅仅解释上下经。前面有康熙四十三年(1704)自序,说该书取法于朱熹《本义》,但语多庞杂,往往连《本义》的原旨一并丢掉了。《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① 十二卷。宋刘克撰。刘克,宋理宗时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信安(今浙江常山县)人。刘克在《诗经》研究方面受吕东莱的影响,《诗说》一书的体系仿效《吕氏家塾读诗记》,一诗一解,先列原文,后录诸家之说,而系
六卷。吴莲撰。其生卒年不详。莲字余嘉,江都(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尚书注解纂要》一书,多据蔡沈集传之义,加以融会贯通。于每节之下,先阐明其意旨,然后各随文句以诠释之,无甚考证。
四卷。明游日章(生卒年不详)撰。游日章字学纲,莆田(今河南中牟)人。嘉靖乙未进士。官至知府。本书以骈偶之词,分类编隶古事。其体例与《初学记》、《事类赋》相同。共分十七门,又分一百五十八个子目。书中唯有
八卷。明湛若水(见《格物通》)撰。此书所辑皆为明道(程颢)的论说。其书所以名“遵道”,他在自序中称“夫遵道何为者也?遵明道(程颢)也。”他认为宋代理学诸儒中,能得孔孟心事,体用一贯之旨的是周敦颐和程颢
一百五十七卷。明薛应旂撰。应旂生卒年不详,字仲常,号方山。明武进(今属江苏)人。嘉靖进士,授慈溪知县,屡迁南京考功郎中,主京察。忤严嵩,谪建昌通判,后任浙江提学副使。曾就学于王守仁,主“良知”说,晚年
五百卷。《补遗》四卷。明徐孚远(1559-1665)等撰。徐孚远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弘光朝灭亡后,随鲁监国漂泊海岛。永历时,官拜左副都御史。后死于台湾。孚远是明末几社的创始人之一,与陈子龙、夏
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昭兹来许,绳其祖武。于万斯年,受天之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