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九卷。《续集》八卷。元韩奕撰。奕字公望。平江(江苏苏江)人。生于元文宗时,入明不仕,终于布衣。其诗古体伤于浅率。近体如《送县学教谕》云:“官清便似居高品,任久长如在故乡。”《东湖放舟》云:“树影不随流
一卷。明王薰(生卒年不详)撰。王薰,字简之,天台(今浙江省天台县)人。明嘉靖中为黄岩县学生。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盖其随笔记录之文,后人抄而传之者。如第五页中间一条,上书一“”字,下注“实物于器之名”六
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昭兹来许,绳其祖武。于万斯年,受天之祜。
三十卷。明宋景云撰。景云字祥祯,博兴(今属山东省)人。生卒年不详。万历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巡按湖广。其说诗以朱子集传为主,亦间采毛传及他说以参之。为例有三:标正字者,衍集传;标附字者,采他说;标考字者
一卷。清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撰。玄烨即康熙皇帝,在位六十一年(1662-1722)。康熙三年(1664)朝中发生了一件中西历法之争,对年幼的玄烨影响很大,他说:“朕幼时,钦天监汉官与西
二卷。明释大善撰。大善,号虚闻道人,其始末未详。以其诗考之,当为崇祯初人。西溪在武林西北钦贤乡,宋高宗曾欲都其地,后卜迁凤凰山。在南渡时,佛寺建筑很多。宋人旧有《西溪百咏》。是集为追咏古迹之作,每题七
二卷。《骈文录》五卷。《诗录》十八卷。《词录》一卷。清杨葆光(1830-?)撰。杨葆光字古醖,号苏盦,又号红豆词人。作者生平事迹不详,有《天台游记》。词人于光绪八年(1882)夏命小胥裒集,将咸丰十年
一卷。明朱术殉撰。朱术殉,字均焉,自号汝水居士,生卒年不详。朱氏是辽简王植七世孙,曾由辅国中尉换授镇江府通判,后提升为户部主事。其著作有《汝水巾谱》。是书载有古今巾式共三十二图。从华阳巾以下十三种,有
一卷。题缺名,不知何人所辑。全书共辑录十三条。“箕为天口主出气,尾为逃臣贤者叛,十二诸侯列于庭”一条,引见《太平御览》;“天霜树落叶,而鸿雁南飞”一条,引见《初学记》;“立秋促织鸣,女工急促之候也”一
十三卷。明孙应奎(约1543前后在世)撰。孙应奎,字文卿,号蒙泉,余姚(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二年(1529)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后左迁山东布政使。著有《燕诒录》。是集凡十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