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稽勋司则例
八卷。不著撰人名氏,也无年月。但从《吏部铨选则例》纂修过程来看,即知本书是锡珍等奉敕纂修的八十七卷书的一部分,成于光绪十一年(1885)。书中所记本应都是文官守制、终养、出继、入籍、更名、复姓等事,但由于清代文官有封典而无勋,授官而不荫子,故书中主要记述了文官丁忧、告养等有关事宜,尤其是较为详细地记载了文官丁忧的规制,对旗员、汉员的异同及汉军八旗与满蒙八旗的不同,均作了重点说明,充分揭露了清朝统治者民族压迫政策的实质。有光绪年间官刊本。
八卷。不著撰人名氏,也无年月。但从《吏部铨选则例》纂修过程来看,即知本书是锡珍等奉敕纂修的八十七卷书的一部分,成于光绪十一年(1885)。书中所记本应都是文官守制、终养、出继、入籍、更名、复姓等事,但由于清代文官有封典而无勋,授官而不荫子,故书中主要记述了文官丁忧、告养等有关事宜,尤其是较为详细地记载了文官丁忧的规制,对旗员、汉员的异同及汉军八旗与满蒙八旗的不同,均作了重点说明,充分揭露了清朝统治者民族压迫政策的实质。有光绪年间官刊本。
十一卷。清靳辅撰。靳辅(1633-1692),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中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院编修。康熙初历内阁学士、安徽巡抚。康熙十六年(1677),选授河道总督,主持治黄河工程。在任十余年,河患大减
九卷。清冯咏(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冯咏字夔飏。江西金溪人。姿性英迈,与兄冯谌、弟冯谦并称“三冯”。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官至开州知府。本编一卷为一集,有:一《江汉集》,二《日
四卷。明阎士选(生卒年不详)编。阎士选字立吾,绥德州(今山东西北)人。万历八年(1580)进士,官至山东按察使。是编乃阎士选为莱州府知府时采苏轼在胶西诗文刻为一帙。似尚有挂漏,及官按察使时补完。其王宗
五卷。明释道泰(生卒年不详)撰。道泰字来峰,泰州(今属江苏)人。此书分韵集钟鼎古文。秦权、汉鉴与三代之文并载之,所收颇杂,殊乖条贯。而且连《滕公石椁铭》之类的伪迹也收集在内;钩摹全非其本状,大都失真。
十六卷。清末曹元弼撰。曹元弼字彦三,江苏吴县人。光绪进士,官至内阁中书。此书为诠释周易郑氏注而作。作者认为郑玄注乾坤时则举尧舜周公以明君臣之义,注离卦六二时,则举文王之子发旦,以明父子之道,此与易之本
一卷。美国嘉约翰(详见《医理略述》)口译,莆田林湘东(生卒年不详)笔述。此书一册,内分为八编,分别论述皮肤诸症之大端、皮肤之干症、皮肤之湿症、皮肤发脓疮、皮肤浮肿、皮肤色变、皮肤之症专向毛发等处而生、
又名《明珠缘》。原书不题作者姓名,近代学者缪荃孙认为系明代李清所作,现代学者邓之诚认为此说“颇有似处”。近年来,有学者考证,进一步肯定李清是此书的作者。李清(1602-1683),字映碧,一字心水,晚
四十四卷,首一卷,清陆廷龄修,桂迓衡等纂。陆廷龄,松陵人,清光绪初年知贵池县事。桂迓衡,官刺史。贵池旧志可考者,有顺治十四年李愈昌志,乾隆十年谢锡伯志,之后漆日榛志,书成于道光八年(1828)。光绪五
①十二卷,明彭泽修,汪舜民纂。汪舜民,字从仁,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明成化年间进士,官陕西按察御史,屡迁至右副都御史、勋阳巡抚。先是徽州旧志,唐宋图经广记,俱无可考。至宋淳熙二年,有罗愿之《新安志》
无卷数。明鹿善继(?一1642)撰。善继字伯顺,定兴(今河北定兴县)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追赠太常寺少卿,谥忠节。有《四书说约》、《无欲斋诗抄》。此书旨在宣扬王阳明心学,提倡“致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