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公教子书
见《天玉经外传》。
见《天玉经外传》。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
即《少微通鉴节要》。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六卷。清张矩撰。矩字濂方,巴陵(今湖南岳阳县)人,乾隆时举人,官至耒阳训导。此书以朱子本义为宗,后列其解,若本义无注则本程传及诸儒论说为解,其义必与本义相符。今存嘉庆二十一年(1816)刊本。
一卷。明李登(生卒年不详)撰。李登字里生平见《六书指南》。此书依照夏竦《篆韵》的体例,取钟鼎古文,按韵分编。其韵部变动是:并“东”于“冬”,并“江”于“阳”,并“侵”于“真”,并“肴”于“萧”;分“齐
四卷,清万文芳、阮正惠修,李化人、朱明伦纂。万文芳,四川华阳(今四川双流)人,知县。阮正惠,知县。李化人、朱明伦,均广西罗城人,恩贡生。旧志始修于康熙间县令赵瑞晋,乾隆间,胡伭铸重加校正。道光十九年(
①四卷。清周梦龄(生卒年不详)辑注。周梦龄,字蕖庄,湖北黄陂(今湖北黄陂县北)人,乾隆间诸生。是书以宋傅崧卿《夏小正》注本为主,采诸家之说以补其讹阙,也分为春、夏、秋、冬四卷。所不同的是,其书经传分条
十二卷。明王兆云撰。兆云字元桢,麻城(今属湖北)人。生卒事迹不详。该书是一部专门记述明代文人事迹和著作的专著。所选人物上起洪武,下迄万历年间,正编四百二十三人,补遗四十四人,共四百六十七人。其人仍在者
一卷。三国时吴诸葛恪(203-253)撰。恪字元逊,琅玡阳都(今山东沂水县南)人。曾官至太子太傅。《隋书·经籍志》杂家类载:“梁有《诸葛子》五卷,诸葛恪撰”。新、旧《唐书》均未著录该书,说明此书佚失已
一卷。清张琦(1764-1833)撰。张琦初名翔,字翰风,又字宛邻,阳湖(今江苏常州)人。道光举人,先后出任章丘、馆陶等地知县,任上均有政绩。工于诗文,擅长书法,舆地之学尤其所长,曾撰《战国策释地》,